民主自由的国家,言论自由是人权的一大特点。人人有发言权,有写作的自由,也有发表意见的权力。
电脑网际上部落格的功能,就是供给人们一个写作的园地,毫无拘束地发挥自己的言论,跟博客同好分享咨询,互相交流,发表各人对事情的看法和见解,从而促进友善的沟通。
最近因为一件让人感到遗憾的事情,想跟各位交换意见,请多赐教。
话说某机构有一位雇员,可能是因为对目前工作量繁重,而感到不满,又无处申诉,只好在他的部落格里发表意见,如同一般博客,利用部落格的角落舒解个人的牢骚,结果弄巧成拙,触怒了雇主,二话不说,一道令下,这位雇员只好收拾包袱,回老家“Tanam jagung”去了。
身为一位雇员,当然他是有错,因为没有寻求正当途径向上司表态,述说心中的不满,表白工作的压力,就妄自上网发表己见。不尊敬上司,不顾老板的尊严,不遵守公司的纪律,也是一大忌讳。然而,事出必有因,雇主一方也得加以考虑,或听取员工的意见,给雇员一个平台解释理由,才不致于仓促行事,酿成大错,同时也可能引起其他同事之间的不满;何况在这期间,除此之外,他并没有其他纪律问题呀!
凡事都有一个折衷的办法来解决问题的,更何况这是一件有关一位雇员的生计和尊颜的大事。万一他是家中唯一生活支柱,失掉了这份收入,后果将造成很大的伤害,于心何忍呢?
3 comments:
还记得几十年前的印尼吗?
有人偷偷在晚上写文章、写书法,因为怕被捉所以马上一把火扫掉它。
我们这里算自由咯!
感恩!
人类就有一种自我陶醉的劣根性,喜欢听报喜而不是报忧,高兴戴高帽说奉承的话,不愿听到真话,不要受人批评。
历史武侠人物韦小宝最懂这些招数。
前任首相伯拉说要听真话,后来,还不是半句也听不入耳!
部落格言论可也让人步步为营呢!
言论自由,据说只能在英国某著名公园才能找到哦!
所以嘛,说话要谨慎,发表任何言论更要小心。有时候,言者无心,听者有意,奈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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