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September 14, 2008

代罪羔羊

日前轰动社会的一则新闻,报道说:“有三人在公安法令下被捕。”这是意料中事。

然而,其中有一名新闻记者,终于验证了我早前写的"文字的祸害",无辜被扣留。

有道:“黑狗偷吃,白狗当灾。”明明是一则详实的新闻,却被人断章取意,虚套罪名,冤枉啊!

现今的社会,每发生一件事,人们都把食指指向别人,孰不知还有其他三个指头指向自己。这意味着,当事人也不自己想想,自己做对了吗?事情发生过后才来说辞,未免太迟了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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