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长拉了一位同学来见我,说:"XX同学被巡察员发现,他躲在厕所里抽烟."这位同学理直气壮地回答说:"我没有抽烟."
经过一番盘问,无论如何XX同学都不肯承认,还说要发誓什么的.巡察员也被叫来录取口供.虽然言之有理,还说看见烟从毛房里出来,他的衣服也有烟味等等.这一切是否能成为证据,做为主审的我,也拿不定主意.为表示公平起见,只好继续调查,直到水落石出,才做定论.
学校孩子们的问题,既然如此复杂,万一处理不当,冤枉了好人,罪莫大焉.何况当前政坛上的政客丑闻迭起,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所发生的事件又只限于四面墙壁之内而已;无奈科技是如此发达,移花接木的手段,层出不穷,简直是防不胜防,要如何判断谁是谁非呢?
浅见认为,"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",乃明哲保身的最佳上策.